试行)
为优化育人环境,加强礼堂管理,保持良好的礼堂使用秩序,现对礼堂内举办大型集会和活动作如下规定:
1、在大礼堂内举办大型集会和活动,使用单位的组织者必须填报《大型集会活动审批表》、《大礼堂使用报告单》和《安全预案》,经校领导审批后报校党政办公室、保卫处。然后持审批单到俱乐部办理使用手续。未经学校批准,工会不接待外单位或个人在礼堂内举办的各项活动。
2、大礼堂内的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。参加集会和活动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大礼堂的公共设施;一切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整齐,保证集会安全、有序。
3、在集会和活动期间,使用单位应严密组织,安排专人维持场内秩序,巡查不安全隐患;并配合礼堂管理人员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,确保人员安全。
4、不得私接乱拉电源,需外接灯光音响设备时,由电工技术人员到场安装。爱护音响、灯光设备,话筒轻拿轻放,不得拍打,并安排专人负责。礼堂内设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5、礼堂内(包括后台、换妆间及走廊)禁止吸烟,严防火灾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6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,及时更换过期设备,确保设备有效性。
7、定时清扫礼堂卫生,保证礼堂环境干净整洁。
8、在集会和活动中发生影响学校秩序和安定团结的现象要及时制止,并立即报告校党政办公室和有关部门。
9、成立大礼堂安全领导小组。
 组 长:校工会主席
 副组长:校工会副主席
 组 员:校工会俱乐部、办公室全体成员
10、本办法解释权在校工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.03.22